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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公示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典型县名单

时间:2021/11/19 14:53:07

11月15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公示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建设名单。此次共公示了全国31条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63个全产业链典型县。

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的建设主要围绕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猪肉、牛羊肉、乳制品、天然橡胶等11种重要农产品和粮经作物、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开展。

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侧重于省域范围内重要农产品)和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侧重于县域范围内优势特色农产品),立足区域优势,在产业规模、市场份额、参与主体、品牌传播等方面已有一定基础,并从理念、技术、机制等多方面,引领和驱动本产业和本区域农业全产业链建设。

在政策支持方面,农业农村部将推动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建设与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实施进行有效衔接,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人才等政策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据悉,2021年7月2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1〕8号),明确了申报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的相关条件。

其中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的申报条件为:1.建有农业全产业链“链长制”。按照“一个链条、一个链长、一套班子、一套政策、一个团队”要求,由省级领导担任“链长”,把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作为重要任务,以省级政府或省级政府办公厅文件出台了指导意见或发展规划,并有配套支持政策。2.建有农业全产业链“链主制”。绘制农业全产业链各个环节和主体在内的“图谱”,选择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中起主导作用的龙头企业担任“链主”,牵头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链主”企业原则上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3.形成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格局。产业基础好,优势特色鲜明,对全国产业发展有一定影响力,东、中、西部上一年度主导产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总产值分别达到100亿元、80亿元、60亿元以上(西藏、新疆可放宽为30亿元),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一产产值比分别达到2.6︰1、2.4︰1、2.2︰1,并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已初步形成集中连片发展格局,有较强的科研支撑力量,有较好的品牌培育基础;产业经营主体活跃,有多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和较多经营主体深度参与。

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的申报条件为:1.主导产业地位突出。农业全产业链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产业规模较大。主导产业在县域“十四五”规划中有明确要求,全产业链产值占县域内农业总产值比例超过50%,已初步形成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链条、网络化服务体系、品牌化营销渠道于一体发展格局。2.联结机制健全。县级党委、政府积极主动谋划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制定区域内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相关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并配有相关扶持政策。配有全产业链“链长”,明确“链主”,构建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融合层次较深。县域内主导产业已初步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增收显著。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一产产值比高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水平。4.基础设施完善。主导产业发展与当地基础设施、资源禀赋、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乡镇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5.参与主体多元。推动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农户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全产业链建设,形成相互协同、共同发展的格局,通过产业链打造为农(牧)民增加更多就业机会,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原则上“链主”企业为1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