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8日,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正式批准,《国有企业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实施指南》列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26年第二季度团体标准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号为2026-TB-009。


团体标准《国有企业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实施指南》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组织,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起草。
本文件明确了国有企业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的相关实施原则,规范了组织保障、责任体系、招标全流程管理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并提供了实施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国有企业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
本标准特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采购与供应链专家委员会委员宋今歌担任主笔专家。
本标准深入贯彻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以下简称1358号文)中关于“科学性、合法性、廉洁性”的刚性要求,聚焦当前国有企业招标采购领域突出痛点,针对性地解决“盲目招标与规避招标并存”“主体责任悬空依赖代理”“评标定标权责脱节”以及“重程序合规、轻实质履约绩效”等突出问题,致力构建一套适应国企组织架构、管理链条长、监管要求高的可操作、可追溯、可问责的责任履行体系。
与此同时,本标准旨在实现以下多重意义:在合规保障层面,将“干预登记”“15年档案追溯”等1358号文中的硬性要求转化为企业内部不可逾越的底线,有效防范1358号文全面实施后的合规审计风险;在管理提质层面,通过建立“非必须招标项目评估模型”“全周期成本评价体系”,破除“逢采必招”的固化管理模式,推动招标采购从“单纯控价”向“全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转型;在风险防控层面,针对行业“定标核查缺失”及“虚假招标”乱象,建立“中标候选人实质核验”与“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机制,确保国有企业选定的中标人既满足法规要求,又具备真实履约能力;在行业示范层面,填补现行行业标准在“招标人代表现场监督职责”“框架协议招标效率提升”等具体操作指引上的空白,为央企及地方国企提供可复制的全流程责任闭环管理范本。
诚邀致力于压实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招标人主体责任,推动招标采购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各类单位,参与本标准编制工作。
(一)参编单位要求
1.企业近三年(含成立未满三年企业)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态环保、产品质量等责任事故记录;
2.参编单位深耕招标采购领域,具备丰富实操经验与实践成果,具备行业示范引领作用;
3.重视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愿意为本标准编制工作提供相应研究资源支持。
(二)参编单位权利
1.列入标准起草单位名录,在标准正式文本中标注参编单位名称及起草人员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人);
2.优先纳入本标准试点应用单位名单,享受起草组专业指导;
3.为参与起草的企业提供参编证明文件;
4.对标准编制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可受邀参与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主办的标准发布会、供应链管理年会、行业主题沙龙等行业活动,进行经验分享交流,助力提升企业行业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
(三)参编单位义务
1.服从协会组织安排,积极参与该标准立项调研、意见征集、内容审查、报批发布等全流程编制工作,标准正式发布后,主动参与标准宣贯、试点落地推广等相关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起草组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2.按需为本标准编制工作提供相应研究资源支持;
3.确保编制过程中所提供各类资料信息真实、客观、严谨、科学。
对本标准有任何咨询需求,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 昝妍
联系电话:
15801526362(微信同号)
邮箱:zany@chinascm.org.cn